報載,台北市政府正在研擬制定「門牌自治條例」,今後住家與商店,若沒懸掛制式白綠雙色門牌,最高將會被罰五千元,對於這項新規定,民眾莫不大喊,實在「郝」誇張。
首先,門牌是讓外出找路的人方便的標示,如果缺少門牌標示,確實會造成不小的困擾,優美、漂亮與別緻的門牌,更可以成為城市精緻文化的一部分。但令人不解的是,台北市民政局製作的制式門牌,雖然清楚、清爽並辨識容易,但還達不到優美與別緻的層次,為什麼非強迫市民採用不可?
如果屋主依照自己房屋的特色、自己喜歡的樣式,自行設計、製作、懸掛精美、但非制式的門牌,有何不可?為什麼也要被罰錢?市政府獨鍾制式門牌,並祭出重罰排除其他樣式的門牌,實在矯枉過正。
其次,市政千經萬緯,但是市庫日漸匱乏,市政府應該將精神和經費用在市政大方向、大建設上,至於門牌這項小問題,民政局只要全面清查,補齊缺少部分,給需要的人一個易辨識的門牌即可,不必大張旗鼓、採取罰款的霹靂手段。
最後,不知道是否因郝市長是出生軍人家庭,動不動就以懲處、重罰作為施政的手段,公文錯三個字、電話響三聲未接、禮貌不夠周到,主管都要寫「悔過」的報告書,日前更主張學生不讓位博愛座,校長要接受議處,把市政當成軍隊經營,把市民當做阿兵哥管的領導模式,別說市府官員怨聲載道,市民也只能搖頭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