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彰化訊】彰化縣副縣長謝章捷涉嫌在本屆縣長競選期間,以要求擔任副縣長與爭取監委職務為退選籌碼,彰化地檢署昨天依違反選罷法期約賄選與尋求不正當利益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三年六個月徒刑。縣長卓伯源因未查獲承諾的事證,其他居中協調者也因罪證不足,均未遭起訴。
謝章捷強調他極不願意擔任副縣長,是為了不負鄉親所託才會接受,絕無條件交換退選,希望法院公正審理還他清白。
在本屆彰化縣長競選期間,藍軍為求得勝選,大力整合國民黨提名的卓伯源與親民黨謝章捷,最後謝章捷以病危中的父命難違,期待藍軍團結為由宣布退選,促成卓伯源勝選。
起訴書指出,謝章捷在二○○五年透過彰化縣議長白鴻森、國民黨彰化縣黨部主委許福明與前彰化縣長阮剛猛,向卓伯源說明退選條件,但卓伯源認為可能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並未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