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車輛不禮讓視障者加重罰鍰,最高可罰七千二百元,若在行人穿越道上堆積、置放足以妨礙交通物品,可處六千元以下罰鍰,若是致人死傷,也將加倍處罰。
慢車駕駛人轉彎或行進斑馬線時,不禮讓視覺障礙者先行通過,也通過增訂罰則,處以六百至一千二百元罰鍰,若導致視障者受傷或死亡,則加重處以一千二百至二千四百元。
另外,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邀交通部進行無障礙運輸專題報告。據監察院報告,無障礙計程車數量不足,僅占全體計程車的百分之一,對老人及行動不便者非常不方便。
立委表示,車型少,營運成本高,駕駛意願不高,使用者大於供給,造成不按表收費問題,僧多粥少。各地方政府雖提供獎勵辦法,以一趟補助一百元來看,一個月超過五十趟,一個月也才五千元,換算每年只多拿六萬元,現行補助缺乏誘因。
交通部回應誘因的確不足。自交通部推動無障礙計程車以來,全國共計九百二十七輛。目前每輛通用計程車補助四十萬元,財政部配合免徵貨物稅,約可拿到六十萬元,會持續推動業者汰換。承諾檢討提高誘因。
另台鐵無階化進度嚴重落後、身心障礙停車位遭占用等問題,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回應,台鐵局目前進入六年行車安全改善計畫中的第二階段,共編列二十八億元,預定明年十月前完成,會把月台提高至一百一十五公分,完成無階化。身心障礙停車位遭占用等問題,會在一個月後提出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