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日前有民眾致電詢問,一次收到八張交通違規裁決書,擔心遇到詐騙集團,因為以前沒有遇過這種狀況。裁決處副處長林碧芬表示,非重大交通違規案件已改採「總歸戶」開立裁決書,寄送裁決書前,會先查詢違規人是否尚有其餘逾期未繳的裁決書,一次寄送。
她說,往年每月單件寄送的郵資約新台幣一百二十九萬元,現今改一次寄送,每月郵資都在十萬元以下,省下百萬;據了解,交通部公路總局近一、兩年開始,系統增加可使用「總歸戶」的方法,各縣市均可使用。
林碧芬表示,總歸戶是針對像路邊停車費、國道通行費逾期未繳等非重大交通違規案件,民眾容易在短期間內多次違規。
曾有人在半年內累積三十四件逾期未繳的裁決書,而非酒駕、闖紅燈、未滿十八歲無照駕駛、超速等重大違規案,須即時執法、導正行為。
林碧芬說,民眾辦理交通違規分期付款,原違規裁決書要逐件簽收,耗費時間多,現在只要簽收總歸戶的裁決書,可以縮短民眾洽公時間;若民眾家中無人代收交通違規裁決書,可向車、駕籍地的公路監理機關或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m3-emv-mem/commaddr)申請登記「通訊地址」(住居所或就業處所擇一),會優先以該地址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