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吸管材質方面雖禁止一次性塑膠吸管,但明訂吸管材質屬於使用「生物可分解塑膠」 ,或以紙類、木片、甘蔗、蘆葦、稻草等紙類等植物纖維為主體,塑膠成分低於百分之十,且可用物理方式分離的塑膠淋膜吸管,不在此限。但環團、業者都有疑慮。
看守台灣協會、綠色和平、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保團體,昨天在公聽會上連番質疑,政府讓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不列為一次性使用塑膠吸管,但這類吸管是經由工業堆肥再製成可分解材料 ,台灣卻沒有這個技術。
環團強調,生物可分解不是替代方案,反對推動可分解作為替代品,加上現有的回收系統,不能保證這類吸管可百分之百回收,最終仍可能汙染海洋環境。
三商行餐飲公司也質疑,雖然政府同意可以用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或以紙類、蘆葦等植物纖維為主體吸管,但至今這些吸管,沒有任何一家通過環保署規定要取得的「環保標章」, 業者找不到合格廠商可以買這類吸管。對此,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表示,國內沒有生物可分解標章,因此以環保標章作為認證制度,目前已有第一批共四家業者,向塑膠工業中心申請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檢驗,預計結果會在四月出爐。檢驗出爐後,就可向環保署申請環保標章,按期程在七月前,就會有符合環保標章的可分解塑膠吸管提供餐飲業者選擇。
賴瑩瑩表示,納入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是參考國外管制塑膠吸管有納入這選項,國際回收作法可作為堆肥,目前國內沒有這樣做為堆肥,是因為實際的量還不大,未來當量達到一定規模時,會輔導業者朝此方向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