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地區均有醫療院所,當地居民若有病痛急難,應先以就近接受治療為先,較為妥適。因為如此可以先穩定病情,並有詳細書面紀錄,以供未來轉診的參考資料,若要前往台灣本島,實應酌收費用,避免浪費不必要的緊急醫療運送資源。過去因為離島病患後送制度過於浮濫,救護直升機幾乎淪為「空中計程車」,浪費了太多不必要的資源。
所謂的「最近距離、最適當醫院」指導原則,這個原則是爭取時間讓病患先救命,再轉送到最方便的醫院照顧。不能因為總統一句話,重新開啟特權並破壞好不容易建立的制度。如此,不只是空中轉送機制可能瓦解,未來民眾搭乘救護車時,可能也會透過各種關係來加以關說,以便能送到心目中的理想醫院。
相信大家都具有同理心,也能理解病痛家屬的心情,但要用到最緊急的狀況下,經由專業醫療人員認定,非送本島無以為治,才能啟動此一得之不易的公共資源,否則僅依其家屬一時的即興式心情,任意依其要求運送台灣本島,對病情更嚴重或更需要的人來說並不公平。
總之,唯有先經專業醫僚人員評估是否有其必要,否則家屬執意要運用空中轉診,應該自己付費,如此才較為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