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加重刑責 朝野達共識

 |2019.03.08
1843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併案審查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達成共識,傷害罪刑度調高到五年以下;激於義憤使人受傷或重傷,罰金金額提高到二十萬元。

現行刑法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行政院、司法院修法提案版本,將刑度改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朝野立委討論到刑法義憤傷害、重傷害罪時,立委詢問何謂義憤,也問如果是基於報復心理或私刑正義算不算。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解釋,「義憤」指的是客觀上一般人都沒有辦法忍受的事情,且要符合「當場」的要件,如果是過幾天後才犯罪或是鄉民正義就不屬於。

現行刑法規定,當場激於義憤犯下傷害、重傷害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但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行政院、司法院的提案修法版本為,罰金金額提高為二十萬元;朝野立委討論後初步達成共識。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