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改善一百八十萬學生營養午餐食安及菜色不佳問題,教育部擬訂專法規範,目前學校衛生法及縣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辦理午餐應注意事項,有必要訂定完善專法,讓孩童吃好吃飽。
維護孩童的營養及健康,政府責無旁貸。學校營養午餐涉及廚房環境潔淨、食材採購、專業人員料理,尤應確保菜餚、餐點的安全衛生及營養,還有成效評估及改善,均須專人專責,訂定專法規範,做法極為正確。
教育部應召集食品營養專家、衛生福利單位、肉品及農漁業主管機關、食材供應商、廚藝料理業,以及學校師生、家長等各界代表之意見,充分溝通協調,避免掛一漏萬之情形,並參酌預算編列、偏鄉及弱勢孩童之特別補助。
實施後,主管單位加強稽查考核,讓專法發揮功效,才不會破壞美意。
紀湘湘(台北市/文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