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華為財務長孟晚舟三日對加拿大政府、加拿大邊境局和加拿大皇家警察提出控告,指加國警方在對她宣布逮捕前,拘押她三個小時,問話和搜查她的電子裝置,嚴重侵害她的權利。
孟晚舟的律師三日向卑詩省最高法院提出民事訴訟通知書,指她去年十二月一日在溫哥華轉機時,被加拿大根據與美國的引渡條約逮捕;美國政府通緝孟晚舟,指她涉嫌在華為與伊朗業務上詐欺銀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控案指出,加國警方去年在溫哥華機場未立刻宣布逮捕孟晚舟,而是以例行海關檢查為由,強迫她提供電子裝置密碼;邊境人員隨後沒收電子裝置,非法查閱裡面的訊息,故意不告訴拘留她的真實原因;在她被扣押三小時後,才宣布她被逮捕且有權聘請律師。
孟晚舟目前獲保釋住在溫哥華,等候預定六日在卑詩省最高法院舉行的引渡聽證;加拿大司法部一日宣布發出授權進行令,以啟動對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聽證程序。
加拿大邊境當局發言人朵利安表示,無法在法院審理前評論進行中的司法案件;加拿大司法部與警方則不予回應。
未代表孟晚舟的溫哥華引渡律師博廷說,加拿大邊境局的做法逾矩,「在未說明原因的情況下拘留她,甚至編造扣押理由,侵害她的權益。」博廷說,孟晚舟已多次進出加國,沒有理由拘留她,「當局試圖搶時間獲取所有資訊,且知道最終得以逮捕她。」
紐約霍夫斯徹大學法學教授古舉倫表示,孟晚舟對加國當局的民事控訴與引渡程序是兩回事,但孟晚舟可據此宣稱她遭到不當對待,而這種拘留方式為美加對抗華為政治陰謀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