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則新聞:「台灣社等九社團發表聯合聲明,強烈主張未來高中國文課程,古典文學比例應降為三成,並大規模引進世界文學…,另基於語言平權原則,務必預留以台灣母語教學的空間」。
我擔任國文教師三十年,有滿腹疑惑要就教九個社團,國文(本國語文)的定義、內涵是什麼?何以國文課「必須引進世界文學」,而且還是「大規模」?那還叫「國文」嗎?我不反對「世界文學」欣賞,但它跟「國文」不必然要聯結,九個社團應看看歐美日韓等國的高中「國文」課程大綱。
聲明中又提到,台灣與中國的現代文學應有相等比重,主張若讀《紅樓夢》,也應讀《賴和全集》或《鄭清文全集》。個人認同本國語文絕對要涵蓋台灣文學,但不理解為什麼「台灣文學」一定是《賴和全集》或《鄭清文全集》,而不是《鍾理和全集》、《龍瑛琮全集》、《鍾肇政全集》、《李喬全集》,或任何其他設籍台灣五十年以上的中文、原住民或客家作家優秀作品?
再者,所謂「務必預留以台灣母語教學的空間」係何所指?國文教師除了大家熟悉的華語以外,究竟應以何種母語授課?何時該用「台灣母語」、何人該用何種母語?誰來保障弱勢族群的母語受教權或使用權?語言平等法的精神是什麼?
我仔細看了看,發現發布聯合聲明稿的九個社團,清一色是講閩南語社團,尤其「羅馬字協會」,是主張全面用羅馬字書寫閩南語最力的社團,我終於明白了,彼等所謂的「台灣文學」根本是閩南文學,所以台灣現代文學選材當然是《賴和全集》或《鄭清文全集》,而不是《鍾理和全集》等客籍作家的作品;而所謂的「台灣母語」自然是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華語都不算。
台灣四大母語都十分優美,當然要平等愛護寶貴文化資產,但有社團打著「台灣母語」的旗號,完全沒提到如何維護弱勢客家話、原住民語生存之策,當然會讓人想到其終極目標是以閩南語取代華語,成為台灣新國語,屆時學生又要學習閩南語羅馬拼音或文字,才能和官方溝通,想到這裡,教我不寒而慄。
如此包藏禍心的陰謀,使弱勢的客家語、原住民語還是沒有存活空間,這跟當年國民黨霸道的國語政策又有什麼兩樣?
美加紐澳印度等英國殖民地獨立建國後,並未廢除英文,反而因英文優勢而挺立於國際,當中文在全球火紅之際,何以台灣社團的精英們不思利用既有的「正體漢字」優勢文化財,和國際接軌、活絡經濟與科技,卻一味囿於意識形態,硬要重蹈當年中共文化大革命、漢字拉丁化的失敗覆轍,使台灣的國際競爭力節節衰退,難道不是自掘墳墓嗎?南方客(北縣新店/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