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花蓮訊】花蓮縣府前天宣布,禁用廚餘養豬,給予十天緩衝期。縣府農業處表示,目前全縣仍有十五場、一萬一千頭豬採廚餘養豬;飼料養豬是趨勢,趁此機會輔導轉型,縣府會配合農委會提供每頭兩千兩百元轉吃飼料差額,申請到三月底止。
花蓮縣養豬協會理事長陳志忠表示,轉吃飼料會讓成本提高,要處理廚餘再利用的相關設備、人力都是問題,但政策如此,豬農即使有苦難言,也有共識會配合,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疫情發生。他的畜牧場養了兩千頭豬,飼料和廚餘各半,每天使用約十噸廚餘,他說,身為理事長會帶頭做,三天內回收廚餘桶,不再使用。
花蓮縣養豬場共一百零二場,豬隻在養量七萬一千頭,其中十五場仍用廚餘養豬,在養量一萬一千頭。據了解,有些規模較小的養豬戶憂心飼料養豬成本過高,已考慮退場。
縣府農業處長羅文龍昨表示,飼料餵豬是趨勢,許多先進國家都是如此作法,且廚餘是非洲豬瘟病毒可能傳播的途徑之一。目前養豬產業面臨非洲豬瘟疫情威脅,農委會又提供差額補貼及自願性退場補助等相關措施,決定趁此機會讓廚餘養豬退場,跟進禁用廚餘;相關補貼補助措施受理申請到三月三十一日止。
不少餐廳將廚餘交豬農處理,禁用後,如何去化?不少餐廳業者盼有配套措施,縣環保局表示,已向環保署申請高效廚餘資源化設備,統一處理全縣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