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文化局邀集文資委員現勘,發現建案基地內的城牆殘蹟保存完整,還可看到當年人民使用的陶片、青花瓷碎片。圖/蔡容喬翻攝
【本報高雄訊】高雄市建商華友聯日前在左營舊城區推出大樓預售案,但六月開挖排水溝時,疑挖到清代城牆遺址,依規定通報文化局,文化局邀文資委員現勘,確認出土物屬距今近兩百年歷史的鳳山縣舊城築城材料,經多次開會溝通,建商同意變更設計,退縮四公尺開放空間,以保護城牆完整性。
高雄市文化局副局長林尚瑛昨表示,這是繼二○一一年舊城西門段城牆基礎殘蹟出土後,因該建案基地施工,又意外讓舊城南門段城牆重見天日,經與建設公司多次協調,得以保存城牆殘蹟;市府已在十二月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指定該段南門殘蹟為市定古蹟,可說是公私協力保護珍貴文化資產的典範。
建商根據地籍圖已知基地下方應有遺址,設計時已自行退縮六公尺建築線,不料因地籍圖年代久遠出現誤差,開挖時發現舊城牆殘蹟,除協調建商暫停施工,也配合吸收設計及工期成本。
華友聯建設副總吳家德回應,銷售損失主要是地下室取消三十六個車位,預計總銷減損五千萬元,盼建築未來能作為全高雄「古蹟、住宅共存示範社區」。
變更設計
古蹟社區共融
林尚瑛坦言,建商土地屬私人產權,也已拿到建照,若發現遺蹟當下未通報,或以不知情為由全數挖除,依現行文資法規定,其實並無強制力可言。這是文化局首度與建商交手,其在利益最大化下,對方仍願配合變更設計,林尚瑛表示:「只能說遇到良心建商!」
此次出土城牆殘蹟位於啟文路,屬南門段城牆,長度約為五十公尺,除城牆基礎外還發現排水用的水關構造,多數保存完整,部分有斷裂推倒現象。建商表示,建築將以城垣紋理為主軸設計戶外景觀,適度展現水關或城牆殘蹟,讓古蹟與社區共存共融。
鳳山縣舊城在清道光六年(一八二六年)由土城改建為石城,一九八五年公告為台閩地區第一級古蹟,文資法修法後更改類別為國定古蹟。目前存有東門(含城牆、礮台、護城河)、北門(含城牆)、南門(城門樓尚存)、西門城門遺蹟等,指定為古蹟的城牆長度一千六百六十八公尺,達石城城牆原長度兩千七百六十七公尺的六成。
對此,高雄市舊城文化協會理事長郭吉清說,建商願配合退縮建築線,其態度值得肯定,他強調「退一步反能為自己加分」,他也分享一段口述史料,一九四○年日軍為興建前峰尾宿舍,曾將該段南門城牆以人力方式推倒拆除,當下還壓死一名李姓工人,從此次出土的殘蹟,發現有段兩公尺城牆呈現三十七度傾斜及傾倒痕跡,盼文化局未來在公共空間解說中,能重現這段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