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為著一件小事跟另一半嘔氣,隨手一翻報紙,看到下面這則新聞,唉呀,不但氣全消了,還趕緊切盤水果向他示好……。
五十一歲的胰臟癌末期患者李女,二十多年前與江姓男子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但後來兩人因「個性不合」,在孩子國中時辦了離婚。
這對離異夫妻十六年來,幾乎沒見面,也少有聯絡,但是,當前夫得知李女生命只剩最後兩個星期時,不僅立刻辭去工作盡心照顧,還勇敢求婚。身體極為虛弱的李女,換上白紗禮服,走上紅毯,兩人在醫院的安寧病房裡舉行婚禮,再做一次夫妻。
對於爸媽二度結婚的喜事,跟著爸爸住的兒子當然是十分開心,但孩子說,爸媽還沒離婚時,每天都吵鬧不休,離婚後,卻常藉由他打探對方,其實兩人始終都還關心、掛念著對方。他很感嘆,為什麼父母要等到最後關頭才復合?
是啊,很多夫妻不都這麼「ㄍ一ㄥ」嗎?這則新聞雖然告訴我們「患難見真情」,但孩子的感慨,不也在提醒我們,要好好珍惜夫妻緣嘛!
現在離婚率這麼高,最常聽到的理由,就如同上述那對苦命鴛鴦一樣,說是兩人「個性不合」,有人還會加上一句美麗的註解:因了解而分開。
問題是:誰沒有自己的「個性」呢?有血緣關係的兄弟姊妹,都會長成截然不同的個性,何況是成長自不同家庭的一對夫妻?再說,哪有人的個性是百分百完美的?
當我們在談戀愛時,常常是非常懂得「欣賞對方的優點」;一旦結為夫妻,進入「相愛容易相處難」的真實婚姻生活時,發現夫妻各有各的個性,可就考驗我們是不是有能耐「包容對方的缺點」了。
一個是「欣賞對方的優點」,一個是「包容對方的缺點」,道理很簡單對不?然而,卻被許多人忽略了,而使一對佳偶變成反目的怨偶。其實,如果彼此真正相愛,真正願意一起共度難關、白頭偕老,容忍對方個性上的缺點,就是一個基本試煉,只看我們願不願意去承擔而已。
我和丈夫的個性很不相同,一個慢一個快,一個冷一個熱,一個感性一個理性……,很難搞呢!但也沒啥關係,就當互補吧!
每每兩個人為一點自以為是的「真理」槓了起來,總有一個人會先很「阿Q」的退一步想:唉,當初是我自己挑的對象,他(她)的個性不論好壞,我都得照單全收;算了、算了,反正婚都結了,孩子也生了,兩人的關係應該更親密、對家庭的責任也更大,就把自己再「縮小」一點吧!
你們的個性不合嗎?再多試試看吧!因為有愛,你會願意給對方多一點包容與尊重;因為責任,你也會願意為這個家退一步。婚姻不都是需要不斷學習和經營,才會在珍惜和感恩中得到幸福嗎?千萬不要等到一方的生命走到盡頭,再來後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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