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爭議多時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交通部高公局與遠通電子收費公司昨天初步完成第二階段甄審作業,高公局讓步,決定車上機(OBU)六百八十元的優惠價格僅延長三個月,三個月後恢復為「成本價」一千一百五十元,加上安裝費,總共要一千二百四十九元。高公局表示,預計八月一日與遠通電收簽約生效,
交通部於去年實施ETC後,由於傳出舞弊,加上OBU價格太高等眾多因素,去年八月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必須重回第二階段甄審。高公局一日完成甄審作業,二日與遠通電收展開議約,昨天有初步的結果。雖然遠通電收堅持OBU的成本價,但高公局表示還會請會計師核定,不一定就是一千一百五十元。
關於OBU價格,高公局要求在三個月內必須依現有的公益方案售價,且不得有數量限制,即使供貨不足,車主只要在期限內登記繳費,遠通電收都要受理,日後再安排裝機;二年內使用達一百次者退回原價。另外,OBU保固三年,遠通電收附贈第一顆電池。
至於使用次數不多者,高公局與遠通電收將會推出租賃方案、分期付款、DIY方案,讓民眾依需要選擇。高公局並要求遠通電收三年內每年都提出新的優惠促銷方案。
若採租賃方案,只要付押金八百八十八元、月付二十元即可安裝,不租時押金全退。租賃滿一年者,再加二百六十二元可換得全新的OBU歸個人所有。租賃滿三年者,可用押金元直接換全新OBU。
至於分期付款專案,則是頭期款三百元,再分十二期,每期一百元;DIY專案則由民眾以成本價購買OBU後,自行安裝。
其實不管是租賃分期付款,其實都要一千多元,其中租賃滿一年者,一個要價是一千三百九十元,租賃滿三年的全部要價是一千五百元,分期付款者也要一千五百元。
對此,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TEC仍由遠通電收取得最優申請人,業者又堅持一車一機與OBU成本價格,不合公益,政府應將ETC收歸國營,甚至不要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