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造橋訊】國道警方三月間在二高苗栗縣竹南路段以雷達測速拍到多輛轎車高速飆車,其中一輛賓士車甚至以二百四十三公里的超高速狂飆,創下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警察隊歷來測照最高速紀錄,但違規車都以活動車牌躲避取締。警方事後追查到其中三輛時速二百公里以上的賓士車,將三名車主及駕駛約談到案後,最近都以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這也是國道二隊歷年來取締超速違規案件,首次從嚴以公共危險罪追究駕駛人的刑責,希望嚇阻飆車歪風。創下二百四十三公里的賓士車駕駛,是台北縣樹林市三十二歲的謝姓女子,另外二名違規駕駛是北縣二十五歲的盧姓男子和二十七歲的邱姓男子。
國道二隊調查,今年三月四日凌晨一時許,警方在二高竹南的南下路段,接連拍到多輛車超速,其中一輛賓士CL系列的五千西西轎車,以驚人的二百四十三公里時速狂飆,另外二輛賓士車的車速也高達二百零二、二百零四公里,但該時段前後共六輛超速車通過,後面車牌都往上掀起,見不到車號。
二隊偵辦這起飆車案,蒐證相當仔細,還申請三張搜索票及一張拘票。無業的謝姓女子後來被警方找到,她否認與其他駕駛人相約競速,也沒有蛇行,堅稱是趕時間才超速。不過警方根據她的手機通聯,發現她與另二名違規駕駛,在當天凌晨飆車前後曾通話,認定三人有約定飆車競速行為,已涉嫌妨害公眾往來的安全,將三人一併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苗栗檢方偵辦。
警方搜索時,發現三輛車的翹牌器都已拆除,但車身還留有裝線路的小洞,三人不否認車子有翹牌器,但辯稱因為好奇而裝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