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案歷經十六年,高院審理,又從無罪改判死刑,讓當事人或被害者家屬,心情震盪起伏不定,在哭泣、悲憤、咀罵聲中,一切又回到原點。
審判日前,蘇建和投書媒體,訴說他的心聲,不論宣判結果為何,十六年來的精神折磨,非常人所能忍受,法官的宣判浮沉,即使從事人權救助的工作,仍擺脫不了判處死刑的命運。
蘇建和等從青年變成中年,目睹父母遇害的吳東諺,當年只有五歲,因驚嚇過度,罹患肌肉萎縮症,如今也已成年,這場悲劇造成許多家破人亡,也奪走雙方青春歲月和健康。
此案最令人無法接受的是,檢警引用被逮捕的王文孝,在伏法前的口供,遂將三人列為共犯,三人雖矢口否認,在沒證據的情況下,僅憑自白書,就被依「結夥強盜、強姦、殺人」等罪名判死刑;其中存在太多瑕疵,這關係著淪為槍下魂或為自由人,故引發人權團體伸援營救。
十六年來,更換多位承審法官,各自有其審判論點,但國人至今仍難釐清,蘇建和等三人,是否曾犯下滔天大罪?若證明涉案,則該接受法律制裁;若沒有行兇,則應還給清白,並找出真正的兇手,給被害人家屬一個交代,才是有擔當的作為。如此反覆不定,精神和肉體上的虐待,叫人情何以堪?為了替蘇案解套,有立委希望建請總統特赦,或許這是個可行之道,此案懸宕未決,難道要等黃河變清,待蘇建和等三人年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