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止觀體相的第四項──說明境(三諦)與智的得失。所謂「得」,指不可思議;所謂「失」即可以思議的。從自性的角度,說明可以思議(想像揣測)的錯誤(失),有四種:即把各種不同的智慧,看成是自性智、他性智、共性智、無因智。
智慧本來就具足,名「自性智」;如火炬照明萬物,不管照明或不照明,火炬的照明功能本來就有;不管觀或不觀,境界也自然現前,所以境界或智慧,一切現前。
由觀照境界而產生的智慧,名「他性智」;如:長短是互相對待而知,此是依相比較而有。境與智因緣和合,才有智慧,名「共性智」。不關境與智,而智慧自然生,名「無因智」。
此四種看法,都有過失;對這四項有所執取,必有所依賴,因依賴就會有是非,因是非則生起愛恚,由愛恚故生一切煩惱,煩惱生故,就會產生戲論競諍,起身口意業,因造諸惡業而輪迴苦海。
當知這四種執取是生死之本,所以龍樹從緣起性空的觀點,說明現象界諸法,非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的四生,世間萬象都是因緣和合而生。
而為破對四性智之執著,龍樹說:「諸法不自生,那得自性智?亦不從他生,那來相由觀境生智慧的他性智?無共生,那來境智因緣和合的共性智?沒有無因生,那來自然境智(無因智)?」若執四見,已著愚癡、紛亂,那會有智慧?
今以諸法非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等破四性執,自性執破,故無所依,乃至無業苦等,清淨心常一,則能見般若。所以,沒有自生境、智的執著,苦與煩惱(集)就不會生,即是生生不可說。
如在《維摩經、觀眾生品》中,舍利弗代表「思議解脫不可說相」的默然。乃至在圓教立場,境與智、苦與集,都是因緣無自性生,即是不生不生不可說,故如《維摩經》中維摩居士「不思議解脫」的默然,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這四性執,雖然不可說,但有四悉壇化他因緣的善巧,所以也可以用語言來說。雖作四種說明,但早已破除自性執。一切現象雖有假名,而假合的名稱(字),也是沒有自性,故也不可以執著,所以是不可思議。所以,《金光明經》云:「不可思議智境,不可思議智照!」就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