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輛公車停靠站牌,開啟車門後,一個老婦人準備從中間車門下車,公車司機不察這位老婦人還未完全下車,便將中間車門關上,造成這個老婦人的身體在車子外面,但是手卻被車門夾住,還好公車上的乘客大聲提醒司機,公車司機立刻將中間車門打開,這時候老婦人整個人跌倒掉到公車下方的地上。
公車司機隨即下車照顧跌倒婦人並叫救護車,筆者認為除了公車業者應加強公車司機專業能力,隨時注意車上以及下車乘客的動向,務必確保下車乘客安全下車以後,才能關閉車門,尤其可以考慮在車門設置一個警鈴,當有乘客被車門夾住身體或手腳時,立刻發出聲響,讓前座的公車司機知道及時採取必要應變措施。
此外,建議公車可以都改採低地板設計,如此一來即便發生車門夾住乘客身體或是手腳的情形。尚不至於因為公車地板離地面過高,而發生更嚴重的摔落傷害。
王有康(台北市/台北商業大學應用商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