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教育部長吳茂昆任職東華大學校長期間,因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監察院昨日通過彈劾。圖為吳茂昆(中)出席中研院院士會議開幕情景。圖/余承翰
【本報台北訊】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先前任職東華大學校長期間,將學校的研究成果轉移給自己出資開設的師沛恩生技公司,並且申請國際專利。監察院昨天通過以違法兼職與涉嫌圖利、違反利益迴避,通過對吳茂昆彈劾,移送司法院公懲會。出席的十三位監委全部投下贊成票,並通過採取記名公布,成為監察法施行細則修訂後,第一位被監委記名彈劾的官員。東華大學對此回應「不便評論」,但強調學校維護綬草專利權的態度不變,希望早日追回屬於學校的專利。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昨天表示,吳茂昆未在權宜措施之後補正程序而遭監察院彈劾,行政院表示尊重。
監察院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由提案監察委員高鳳仙、楊美鈴與主持審查會的監委林雅鋒共同出席。高鳳仙說,監察院約詢吳茂昆時,吳茂昆表示,他已向東華大學表示要將專利權轉給東華大學,但監察院不接受這樣的答辯,理由是今年四月底各大媒體都已報導了,吳茂昆是在媒體報導後的五月才向東華大學表示要移轉專利權。
至於吳茂昆是否涉及刑事責任,高鳳仙表示,是否構成圖利,檢方正在偵辦,應由司法認定。
高鳳仙表示,吳茂昆侵害東華大學專利權,且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利益衝突迴避法關於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圖利本身或他人、知有利益衝突應自行迴避等規定。
監委表示,吳茂昆在將卸任校長前夕,自己審核通過就美國發明專利申請勞務採購案動支經費八十萬元,致使東華大學因不知吳茂昆等人是以美國師沛恩公司名義申請而支付七十餘萬元,這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關於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機會加損害於人規定,且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於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應自行迴避、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圖本人或關係人利益等規定。
東華:盼早日追回專利
徐國勇表示,吳茂昆的行為雖然不是沒有原因,也是因時間緊迫下所做的權宜措施,但對於未在權宜措施之後,進行補正程序作為,導致其行為經監察院認為違反規定而遭彈劾,行政院表示尊重。
東華大學主任祕書古智雄說,有關綬草專利權部分,由於國際專利申請相當複雜,學校研究發展處已在了解法律面及現況,並行文經濟部了解專利權相關疑慮,希望早日追回原屬於學校的專利,回歸東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