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教授可延退至70歲

 |2018.05.17
2777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配合年改延後退休方向,教育部本周公布「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辦法」,放寬公立大專校長、教授、副教授退休年齡,從六十五歲延到七十歲。但新法也明訂,教授、副教授無請求延長服務的權利,申請延退必須由學校提出。該法於七月一日起實施。

過去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規定,大專學校校長任期屆滿獲續聘、教授或副教授基於教學需要,可延退到七十歲。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林妙貞指出,新法延續舊法的基調,但根據現實情況做更明確與細緻的規定,並將延退辦法另立專法提出。

新法明定教授、副教授無請求延長服務權利,申請延退,必須是學校基於教學需要,經校級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認定,並徵得其同意,才得以辦理。林妙貞表示,舊法有類似精神,但新法明確列入法條。新法規定,教授、副教授必須符合九大條件之一,才得辦理延退,不同條件申請延退的年限也不同。

例如擔任中研院院士、曾任國家講座主持人或國內外大學講座主持人、曾獲國家產學大師獎、教育部學術獎、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或師鐸獎、科技部傑出研究獎勵兩次以上者,每次延長服務期限由學校自訂。

但如延退原因是所擔任課程接替人選經認定屬一時難以羅致、辦理產學合作成績優良者,或五年內有一本以上個人著作出版者,每次延長服務期限不得逾一年。

此外,教授、副教授於延長服務期間,不得留職停薪或休假進修、研究。教授、副教授於延長服務期間已無教學意願,或學校已無教學需要,學校應中止其延長服務,立即報請主管機關辦理退休,並以學校中止其延長服務之日為退休生效日。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