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宣布推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未來將鎖定一般專業及特定專業外籍白領人才,另外移工在台工作六年可永久居留。圖/杜建重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昨天公布《新經濟移民法》規畫報告,擬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及投資移民三大領域,若符合相關規定得取得永久居留的類國民待遇。其中在鬆綁投資移民部分,擬開放移民投資台灣營利事業達一千五百萬元以上,並創造五人以上的國內就業機會,或投資中央政府公債及其他金融商品達三千萬元,滿三年以上,可取得永久居留權。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接下來經相關單位評估影響後,預計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為解決產業勞動技術缺工、缺才「雙缺」問題,政院首度鎖定外籍「中階技術人才」,祭出移民優惠政策,其中外籍勞工在原受聘雇產業或社福(看護工作)工作累積六年以上年限,且連續在台居留七年、平均每年一百八十三日,就可獲得永久居留權。國發會統計,截至今年二月,在台六年以上的外籍勞工總計十萬一千七百八十六人(產業外籍勞工五萬八百八十六人、社福外籍勞工五萬九百人)。
政院也強化延攬國家發展所需專業人才,針對外國專業人才的永久居留條件也明定,一般專業人才連續居留五年、平均每年一百八十三日,可永久居留;但針對特定專業人才,可縮短年限,連續居留三年、平均每年一百八十三日,可永久居留,其依親條件也放寬。
國發會主委陳美玲指出,在現行《就業服務法》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的鬆綁之下,吸引外籍特定、高級專業人才,新經濟移民法的規畫在於補足、納入中階技術人力,並強調相關立法會在兩前提下進行,包括絕對不影響國人的工作機會,及一定要維持相當的薪資水準,才會去延攬國家發展所需的人才和人力。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說,終於聽到好消息,台灣欠缺優秀人才,對比德國、加拿大、美國都靠移民讓他們人口素質、競爭力提升,但現階段台灣根本沒有良好移民政策,處於鎖國狀態,面對未來勞動力下滑,出生率降低,新移民法對整體幫助非常大。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祕書長范良棟則表示,對新移民法樂觀其成,不過,最主要根本還是政府要把台灣投資環境搞好,否則連台灣人才都選擇外移,這樣移民法就算再怎麼放寬,國外人才也不願意來,把投資環境弄好,搭配良好政策法案,就能阻止人才外移,並吸引國外人才來台打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