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年金改革法案將從七月一日上路,花蓮縣與金門縣宣布將聯合提釋憲案,以捍衛退休軍公教人員的權益,成為第一個提年改釋憲的地方政府。
推修軍公教年改釋憲,讓大法官會議成為年改的最後裁判者,既可避免眾多退休軍公教人員投訴無門,步上如影隨形的街頭抗爭,也可早日讓年改爭議落幕,節省社會成本。
因受影響的軍公教一方面走上街頭抗爭,另方面正著手準備提起訴願、復審、行政訴訟等一連串程序,不僅勞民傷財且曠日費時。
退休軍公教真正的目的不在贏,因為這幾項必敗無疑,卻是提釋憲的必要程序,如果立法院或地方政府可以主動推動釋憲,讓大法官會議做最後的定奪,一旦釋憲結果出爐,退休軍公教就必須無條件接受,早日讓紛爭落幕,避免國家社會長期處在紛紛擾擾之中,此乃好處之一。
無論哪一種訴訟,都必須委託律師代為執行,都要花費一筆不小的律師費。倘若釋憲案成立,則既可省時,更可省錢,此乃好處之二。
倘若地方政府提的釋憲案不被受理,執政黨應該主動推動,如此一來,既表現執政黨的雍容大度,也證明執政者開大門走大路的態度,讓退休軍公教心服口服放棄抗爭,大家一起為國家社會的團結合作奉獻心力,此乃好處之三。
釋憲案是遲早一定要進行的程序,若否眾多退休軍公教不可能放棄抗爭的,既然如此,無論中央或地方應主動推動年改釋憲案,以便讓年金改革的相關爭議早日落幕,既可節省龐大的社會成本,又可為團結社會民眾踏出第一步,何樂而不為呢?
蔡田(台北市/退休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