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我的歌 】李敖的「忘了我是誰」

文/曹郁美 |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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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曹郁美

李敖過世了,儘管他毀譽參半,有人敬他為大師,有人罵他是痞子,他依舊是台灣當代知名度高、具有影響力的人物。今天就來談談一首紅不讓的歌──〈忘了我是誰〉,作詞者不是別人,正是李敖。

李敖於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出獄,重新起步。這首歌詞,不,應說是「詩」是怎麼來的?據說是他在獄中為了閱讀書報雜誌,與管理員「交換」來的。當時管理員配合他的要求提供了一些精神糧食,條件是請他創作詩文回贈,於是李敖寫了這首〈忘了我是誰〉當作謝禮。

後來本詩在報刊刊登,被中原大學的一位學生許瀚君瞧見,譜成了曲投遞至新格唱片參加金韻獎創作大賽,由王海玲灌唱出來,立刻一炮而紅。

李敖是情聖,一生戀愛無數,在台大讀書時就為羅姓女友自殺三次(但他只承認一次)。現在來了一個女神胡因夢,於是對原來的劉姓女友說:「我愛你還是百分之百,但現在來了個千分之一千的,所以你得暫時避一下。」他給了女友二百一十萬元去美國「避一避」,沒想到這筆錢日後李敖向胡因夢的母親追討,讓胡母吃了好幾驚。

李敖與胡因夢陷入熱戀成了影劇圈追追追的大新聞,因此有人說這首〈忘了我是誰〉是他寫給胡美人的,其實不是,但也樂於讓媒體大作文章,才子佳人的故事再添一筆有何不可?

在我而言記憶深刻的是,本曲出版前新格唱片請來李敖欲致贈稿酬。當時的作詞費是新台幣一千五百元,為了向李才子致敬,乃提高成兩千元。大家風聞「李敖來了」,小小的會客室擠滿了瞻仰風采的人,我也不例外擠了進去。只見他身材適中,白淨斯文,鼻梁上掛著眼鏡,毫無傳聞中的銳氣。寒暄之後姚課長厚笙拿出一個信封袋以及收據遞交給李敖,李敖不疾不徐地退回,說道;「如果我真要收,這兩千塊錢是沒辦法收買我的」,大家先是一愣,接著全笑出來。是啊,區區兩千元您怎會看上眼?

說到這裡不能漏掉一件事:大約同一時期,邱晨把〈忘了我是誰〉譜了曲交給四海唱片出版,人家自然也把他請了去商談,問他需要多少稿酬?李敖回說「沒問題,比照一般酬金即可」,結果唱片出版的第二天他們送去酬金,李敖開始避不見面。不久四海的廖董事長從國外回來,親自帶著禮物去見李敖,李敖說付款的時間遲了兩天沒照規矩來,所以要訴諸法律,不過可以私下和解,於是索價兩百萬元。據說他曾告贏辜振甫拿了兩百萬元,故而食髓知味囉。

這可嚇壞所有人,廖老闆機警地請李敖給予一星期的時間思考,李敖答應了。「四海」趁這一星期趕緊全面收回成品,並登報聲明,經銷商如果繼續出售那張唱片,必須自己負法律責任。後來你知怎的?「四海」把那首歌的歌詞改成了「錢、錢、錢」取代了。哇,太帥了。今日大家給李敖的評價是「視錢如命」、「擅長興訟賺錢」,四十年前已見端倪了。

李敖為何來這一招?我不知「新格」與「四海」哪個先洽商、哪個先出版,但他不好一詞兩賣(在新格是零稿費哦),便出此計策,沒想到人家也情急生智、想出對策來。李敖啊,你聰明,人家也不是好欺負的呀。

從初見〈忘了我是誰〉開始,我一直覺得李敖的白話詩功力不佳,彷彿鴛鴦蝴蝶派作品,哪裡是他誇口的「五百年來寫白話文的第一名」?「不看你的眼,不看你的眉,看了心裡都是你,忘了我是誰」這……算好詩嗎?說起來,他還要感謝許瀚君與王海玲,沒有他倆的通力合作,這樣平淡無奇的詩豈能一戰成名?

不過,〈忘了我是誰〉五字成了後來的歇後語,經常諷刺某人自高自大,倒是要感謝李敖創造了流行語。

李敖遠走高飛了,就讓我們聽歌憶故人,相忘於江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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