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民航法》修正案,未來特定無人機須通過測試,以取得民航局發給操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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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民用航空法》修正案,首度將空拍無人機納管。未來擁有重量二百五十公克以上的無人機,須辦理註冊,操作人須取得民航局發給的操作證,才可使用;若在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飛行場四周操作無人機,最重處一百五十萬元罰鍰,並可沒收無人機。
隨著無人空拍機的日漸盛行,現行民航法並未設有相關規範,為保障民眾以及飛航安全,以及便於無人機事業者的使用,此次修法除將無人機納入規範外,也定出罰則;未來最大起飛重量在二百五十公克以上的遙控無人機,都應辦理註冊,並將註冊號碼標示於機身。
三讀條文明定,無人機不能投擲或噴灑任何物件、或在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也不可在日落後至日出前的時間飛航,違者最重處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沒入無人機。
立委邱志偉表示,此次修法填補目前法令的空缺地帶,對於過去時常有無人機侵入機場航道影響班機起降的事件,未來無人機的使用會更明確,也能確保民眾安全。立委鄭運鵬也說,民航局已承諾將台灣禁航區與相關資訊呈現在App上,提供操作者使用。
此外,復興航空前年無預警停飛,造成眾多旅客權益受損。三讀條文明定,航空公司停業前二個月須向交通部民航局申請並提計畫,未依規定且情節重大者,可處負責人三年以下徒刑。故意不申報或不依計畫執行,造成公眾損害且情節重大者,最重可處負責人二億元以下罰金或三年以下徒刑。
為更有效監督民航公司經營與管理,未來資本額達二十億元以上的民航公司,將強制設獨立董事一人,人選須送交通部備查。
證交法修法 賦獨董權限
另立法院三讀修正《證券交易法》,新增條文明定公司不得妨礙、拒絕或規避獨立董事執行業務,賦予獨立董事發揮更大作為的法源。此外也三讀修正《保險法》,未來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可共同約定於保險事故後匯入指定信託帳戶,落實需要長期照護的受益人權益保障。
立委曾銘宗表示,獨立董事責任重大,但觸及可能包括銀行、科技、財務,甚至營建或建管等層面,未必樣樣都懂,萬一公司出了狀況,也無法去查。透過修法,未來獨立董事可以發揮更大作為,聘請專家、學者協助查帳或蒐集資料。
同時曾銘宗表示,經濟較為弱勢或有身心障礙者子女的家庭,對保險金信託需求較為殷切,有些父母為子女買保險,若家庭發生變故,銀行會每月撥款給失去父母照顧沒謀生能力的子女,但現行法規定,這筆錢須由這些子女先完成提領程序,存進銀行信託,因此必須修法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