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地禁除草劑 有罰則沒人管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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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新竹訊】台灣除草劑使用量全球名列前茅,學校、公園也都大量使用除草劑,這些場所卻是幼童嬉戲及民眾散步的最常去處,由於除草劑對人體有危害,農委會去年十月及上月兩度發函縣市政府,要求加強非農地除草劑管理,但多數縣市認為執行困難,導致中央禁令形同虛文。

農委會統計,全台使用量最多的農藥就是除草劑,一年使用量超過一千公噸。以前年農藥生產為例,各種農藥總計九千一百多公噸,除草劑就占了四千四百多公噸,幾乎是農藥生產量的一半。若以民國一百年與前年的除草劑生產量觀察,六年增長了一點三倍。

環團指出,除草劑不只出現在農耕為主的鄉間,市區也經常看到。為什麼學校、公園、市區綠地等非農用土地會使用除草劑?主要來自民眾希望擁有乾淨整齊的環境,為節省經費和清理人力,「除草劑是最快速的選擇」。

長期關注此事的荒野協會表示,目前行政機關已較少使用除草劑,但因從未執法開罰過,一般民眾已習慣使用除草劑,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禁令,加上地方政府無人力執法,只能被動等待檢舉,也讓民眾對禁令「無感」。

宜蘭縣是全台最早正視除草劑氾濫的縣市,二○一五年訂定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從公家單位和學校開始要求,非農業區限用人工割草,違者開罰,台北市在隔年「跟進」。台中市、新竹縣也曾討論訂自制條例,但最後都認為,《農藥管理法》已有規範,只要加強管理即可。

問題出在《農藥管理法》雖有規範,但縣市所謂的加強管理卻只是口頭說說,始終未見具體作為。農委會注意到這一現象,去年公布「十年農藥減半」的政策,其中一項就是加強非農業區禁用除草劑的管理。

為落實減少除草劑過度使用,農委會去年十月就函文各縣市政府,指出學校、草皮、公園、公墓等非農用的範圍禁用除草劑,違者可依《農藥管理法》第五十三條,視情節輕重處罰款一萬五千到十五萬元。但各縣市收文後反應冷淡,農委會因而在上月再度發函。對此,荒野協會近期也邀民眾擔任環境吹哨人,主動檢舉濫用除草劑。

農委會雖重申禁令,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坦言,農藥「使用管理」是地方權責,違法需由地方政府開罰「我們無權管理」;縣市政府對「零開罰」的原因,口徑一致表示,除非抓到現行犯,否則難以開罰,礙於查緝人力難以執行。如何落實除草劑管理還有待考驗。

除草劑:生態殺手 小檔案

除草劑會破壞生態,使用劑藥後的泥土裸露易被沖入溪流,造成魚蝦死亡,並汙染下方飲用水源,甚至影響農田中泥鰍、虎皮蛙、鱔魚等生物生存,除草劑瀰漫空中,也會導致路跑、騎單車的民眾彷彿吸進「慢性毒藥」。

資料來源/荒野新竹分會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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