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大陸國台辦昨天宣布,推出三十一項具體措施,未來台灣人才可參加大陸五十三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及八十一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與大陸「千人計畫」,並對台灣圖書進口業務建立綠色通道,簡化進口審批流程。
對此,陸委會表示,以利益換取台灣的政治認同,是陸方整體對台政策一環。陸委會將持續關注後續發展,及對我相關產業及人才的可能影響。同時也提醒,兩岸在制度、法規、市場環境及理念價值等有所差異,企業及民眾在參與前應謹慎評估可能存在的成本風險與效應,以維護自身權益及安全。
國台辦昨天印發《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在台商經營、及台灣民眾在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等方面,推出惠台措施。
在提高台商待遇部分,大陸提出台商可參與「中國製造二○二五」行動計畫適用與大陸企業同等政策;大陸支持台商到大陸投資設立高階製造、智能製造、綠色製造等企業並設立區域總部和研發設計中心,相應享受稅收、投資等相關支持政策。
官方還將支持符合條件的台商,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減按百分之十五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設在大陸的研發中心,採購大陸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等優惠政策。
此外,台商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可公平參與政府採購、也可通過合資合作、併購重組等方式參與大陸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農業方面,台商農業可與大陸農業企業同等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等農業支持政策和優惠措施。服務業部分,台灣金融機構、商家可與中國銀聯及大陸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合作,為台灣同胞提供便捷的小額支付服務,台灣徵信機構也可與大陸徵信機構開展合作,為兩岸民眾和企業提供徵信服務。
此外,台資銀行還可與大陸同業協作,通過銀行團貸款等方式,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台灣科學研究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大陸註冊的獨立法人,可帶頭或參與大陸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項目申報,享受與大陸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同等政策。
而受聘於在大陸註冊的獨立法人的台灣研究人員,可作為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項目負責人申報,享受與大陸人員同等政策。
在文化方面,大陸對台灣人士參與大陸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電視劇製作可不受數量限制;且大陸電影發行機構、廣播電視台、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引進台灣生產的電影、電視劇不做數量限制。放寬兩岸合拍電影、電視劇在主創人員比例、大陸元素、投資比例等方面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