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新北市八仙樂園因二○一五年塵爆事件被新北市府勒令永久停業,但業者訴願獲交通部認可,撤銷停業處罰,新北市府不服向行政法院興訟聲請撤銷訴願裁定,但今年二月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告訴定讞,業者似乎看見恢復營業曙光。但市府新聞局長張其強表示「絕不會讓它恢復營業,將尋求其他途徑救濟」。
張其強說,八仙樂園業者很多事情迄今都未善盡社會責任,市府會繼續為死傷者及家屬求公道,不會讓它恢復營業。新北市府對涉及八仙塵爆案有關的被告及相關當事人立場始終一致,從未改變,堅持業者必須負起所有該負責任,也會和所有被害人繼續爭取權利。
未來將協助爭取包括團體訴訟在內所有損害賠償,在被害人未獲應有賠償,業者未負應負責任前,市府會繼續尋求法律上途徑,絕不同意八仙樂園重新營業。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八仙樂園發生塵爆事件,造成十五死、四百八十四傷慘劇,新北市長朱立倫、觀光局先後勒令八仙樂園無限期停業接受調查。
業者認為市府和觀光局作法毫無轉圜空間,先向交通部訴願,強調兩單位勒令無限期停業於法無據,只說違法,卻沒有明確說出違法的部分究竟在何處,交通部認同業者看法,撤銷停業處分,觀光局去年三月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敗訴後即未上訴,以免和上級交通部法庭對決。
新北市府單獨上訴,但依然被駁回定讞,也讓業者恢復營業在法律上出現曙光,最高行政法院合議庭法官見解和高等法院法官相同,都認為行政訴訟法規定可以提起撤銷違法行政處分主體是「人民」,新北市府卻是機關而非人民。
業界透露,即使法律上勝訴,八仙樂園想營業也是困難重重,雖然遊樂園重大投資案由觀光局主管,但建築管理、消防安檢等權責卻掌握在地方政府,可以卡的地方實在太多。即使地方政府不為難,荒廢近兩年的園區想重新出發也不容易,至少今年暑假前很難投入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