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楊朝祥 佛光大學校長
執筆人:楊朝祥 佛光大學校長
今年度的大學校長會議日前在南台科技大學舉行,全國大專院校校長齊聚一堂,探討高等教育發展的問題與因應之道。由於最近台灣大學、陽明大學、高醫大、文化大學校長遴選引發爭端,外界對遴選公正性產生質疑,校長遴選成為最夯的議題。
早期大學校長是由政府指派,但雖然官派,還是有許多知名、優秀的校長,例如台大的傅斯年校長,清華大學的梅貽琦校長,台師大的劉真校長,然而,隨著社會的進化,民主化的浪潮也捲進了校園,校長公開遴選的聲音開始此起彼落。
為了回應社會的訴求,在《大學法》修正尚未完成修訂前,教育部對公立大學的遴派,也在教育部內成立遴選小組,由教育部次長召集部外學者專家作初步的遴選,再報請部長及行政院核定。之後,《大學法》在立法院完成修訂的法制程序,確定了大學校長將由遴選的程序產生。
當初教育部提出的校長遴選程序,是想採美國式的遴選方式,由學校組成遴選委員會,接受各界推薦或由委員會自行尋覓,在遴選過程中,候選人不對外公開,等遴選確定後再報請董事會作最後的決定。然而,由於台灣社會對遴選制度的陌生以及解讀的不正確,且在部分教授的推波助瀾之下,遴選制度逐步演變成「選舉」或「類選舉」的制度。
自從八○年代《大學法》修正後,大學校長的遴選雖也曾有小幅度的修正,將原來學校遴選出數位候選人,再由教育部遴選的二階段遴選,演變成教育部代表直接參與學校遴選的一階段遴選,但不論一階段或二階段遴選都紛爭不斷,尤其最近更是紛爭愈演愈烈,引發各界的關注與討論。
「選舉」或「類選舉」的遴選制度最大的問題是在遴選過程必須「公開化」,候選人名單必須公布,且必須公開說明「治校理念」,以致政治選舉中所有的伎倆如抹黑、謠言、期約、派系鬥爭等,全在校園中演出,難以回歸候選人的治校專業,以致賢德之士,望之卻步,而選出的校長也常常不能符合師生的期待。
大學是學術的殿堂,學術自由,大學自主一向是大學追尋的目標,而當教授治校的理念被引進國內之後,大學的生態受到嚴重影響,校長產生制度轉變為選舉的型態並不讓人感到意外,但國內期盼校友或校內教授擔任學校校長的想法更是戕害遴選制度的最大凶手。公開遴選的制度以及近親循環的思惟讓校外精英人士裹足不前,學校無法注入新的思惟,也讓大學沈浸在濃濃的政治味之中。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的制度發展到今天,要再走回原來規畫的遴選制度已無可能,但各大學應改變期盼校友或校內教授擔任自己學校校長的想法,而教育部也應在短期之內修改《大學法》或相關法規,要求學校能依學校發展的狀態,事先研擬新任校長的任務、功能與資格,並據以遴選;同時,對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權限、候選人和遴選委員之間的關係、遴選過程都應有明確的規範,至於對候選人資格,以及如何審核等,都應有詳細的規定,最重要的是修正後要能吸引適格、有理念、賢能之士願意出任主掌校務,帶領大學走向新的境界,相信這不僅是大學之福,更是國家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