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昨天表示,自民國九十七年開始推動地籍清理工作,十年來已協助民眾完成十萬六千二百六十五筆土地清理,價值約七百一十一億餘元,對於健全地籍管理、保障人民權利及促進土地利用,發揮了顯著的成效。目前還有近七萬筆土地有待進行清理,清理達成率百分之六十一點一五。
內政部表示,台灣地區自光復初期辦理土地總登記,遺留了不同的地籍問題,例如仍有以神明會,日據時期會社名義登記的土地,或者是所有權人的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寺廟土地權屬不清等。這些土地權利遺留至今因權屬不明,不僅妨害土地利用,也影響民眾權利的行使,所以政府在九十六年特別制定地籍清理條例,並先後研訂二期地籍清理實施計畫補助地方政府分年進行清理。
依內政部統計,自九十七年七月起全面進行地籍清查工作,在各縣市政府共同合作下,目前已完成十五類土地的清查,公告十七萬餘筆存有地籍問題的土地,並通知相關權利人重新申請。其中已有八萬九千三百四十四筆土地重新完成登記,依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總額約五百二十四億元,解決了許多土地無法處分利用的問題。
內政部也特別提醒權利人要請儘速向縣市政府申辦,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