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73萬勞工 沒加班費、補休

 |2018.01.12
559觀看次
字級
新修正勞基法明訂加班費可換補休,但曾有勞工加班卻無加班費或補休。圖╱杜建重

【本報台北訊】勞動部調查顯示,前年三四七萬勞工都有加班,平均每人每月加班十八點八小時,過去,曾有七十三萬的勞工透露,他們被雇主「暗槓」,白白加班,既拿不到加班費,也沒得補休。勞基法修法明文規範加班費可換補休,引發外界質疑,無法發揮效果。

對此,勞動部主任祕書陳明仁昨回應,過去爭議在於加班費換補休,補休莫名消失,如今勞基法明定,沒有休完的補休得給付加班費,否則將可開罰二萬至一百萬,就可以杜絕勞工加班卻沒有加班費、補休等問題。

勞動部一○五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顯示,當年度四成四、約三四七萬勞工都曾加班,近半數都是「趕貨或業務上需求」,其次則是「工作或會議太多」,平均每人每月加班達十八點八小時。

雇主是否依法給予勞工加班費,勞動部一○三年調查顯示,近二成、約七十三萬勞工透露曾有過加班卻沒有領到加班費或補休狀況,等同白白加班。

另外,還有百分之二、約十四萬五千多名勞工透露,加班費被以發績效獎金或參與分紅取代。

勞動部解說,從以前、現在、未來,當勞工加班後,雇主義務是發給加班費,不得以其他項目取代,因此以獎金、分紅代替加班費,都是違法。

職安署透過勞檢也發現,事業單位違法最大項就是未依規定給予加班費,以去年為例,約檢查二萬家場次,就有二成、四千多件違規都是事業單位沒有給加班費或加班費計算錯誤等。

勞基法修法明文規範加班費可換補休,世新大學社發所副教授陳正亮質疑,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將在施行細則中規範補休得年終結清,恐踰越母法。

對此,勞動部也澄清,法律是原則性、重要性規定,不可能鉅細靡遺規範所有事情,細則部分將以法規命令授權主管機關技術性補充,加班費相關規範應該在次月發給,當加班費換成補休,律定一定範圍,「沒有踰越母法」。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