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事件層出不窮,近日藝人陳喬恩酒駕被查獲,演藝工會理事長康凱替陳喬恩抱不平說「只要沒違規,就不會被發現酒駕」,就是這種錯誤心態,莫怪酒駕無法杜絕。
目前酒駕門檻為零點一五毫克,最高裁罰九萬元,酒駕致人於死,最重可判十年,號稱全世界最嚴格的罰則,但酒駕事件不斷,只因心存僥倖不會被抓,被抓到只是倒楣。
酒駕導致許多家庭破碎,有人鑽法律漏洞只罰款不酒測;有人判刑過輕,關數月到數年就出獄,莫怪有恃無恐;陳喬恩沒出事算她運氣好,以十萬元交保,對照她年收入八點五億,根本不痛不癢。
世界各國為了防止酒駕,莫不訂出嚴格的懲罰,法國酒駕致人於死,最高罰款約三百五十八萬元台幣;日本抓到酒駕,供應酒的商家、乘客和勸酒者都要連帶處分;某台商在大陸酒駕被抓,關了六十天。網友說,陳喬恩在大陸絕對不敢酒駕,遑論新加坡有鞭刑了。
有錢人怕關不怕罰,為了全民的生命安全,建議盡早修法,將酒駕改以故意殺人定罪量刑,提高刑罰重判,或賦予警察當場羈押的權利,才能有效遏止酒駕。
吳介民(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