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地方垃圾大戰過去延燒不停,立院去年修正通過廢棄物清理法,環保署昨再發布實施《現有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除了規定地方政府於天災、不可抗拒災害等才能申請中央調度之外,也新增縣市政府要請其他地方政府代燒,必須達到垃圾量逐年遞減百分之二,否則中央將不予調度。
地方過去多次爆發垃圾大戰,農曆年前後更容易出現垃圾危機。過去因地方垃圾無處去,中央卻只能介入溝通協調,無強制力等,被地方詬病,因此,立院去年一月修正通過廢棄物清理法,新增訂定中央主管機關可統一調度使用現有大型焚化廠,環保署也於廢清法之下訂定《現有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昨正式實施。
台北市環保局局長劉銘龍表示,垃圾處理要做好區域聯防、就近調度,各地的垃圾處理場應優先處理鄰近的家用垃圾,有餘力再來處理事業廢棄物,至於已經委外的縣市,也應選擇較近的縣市合作,「別讓垃圾跑太遠」有些垃圾運行百里、橫跨多個縣市,不僅未達到節能減碳理念,對於國家形象與社會觀感也都較為負面。
台東縣政府環保局長謝清泉表示樂觀其成,全力支持,他說,台東縣二年前日均垃圾量一百零五公噸,去年垃圾減量至日均垃圾量九十三公噸,減量何止百分之二,台東有信心可以符合環保署的相關規定,另,關於回收底渣須用於地方轄內公共工程,謝清泉則希望中央能夠更彈性一點,也就是當地方沒公共工程時,中央在地方有公共工程就由中央拿底渣去運用。
新竹縣無焚化爐,垃圾處理得委託其他縣市代燒。針對環保署公布的新措施,新竹縣環保局長黃士漢認同此想法。
他指出,兩年前起,新竹縣推動垃圾減量,一口氣最多曾減掉垃圾量達百分之二十以上,靠的是協助培養民眾減量習慣和各鄉鎮的破袋措施,「得先自主減量、其他縣市才會幫助」。
另針對底渣回運的平台建立,黃士漢說,新竹縣有百分之七十地區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因此回運底渣用若都運用在公共工程上,有一定的難度。為此,竹縣環保局近來積極開發去化管道,例如以底渣、一般回收料、水泥等比例,開發成「環保磚」,未來可供停車場、廣場、人行道做鋪面使用。
他說明,並非所有縣市的公共工程都能去化掉所有底渣,的確需要由中央來協助建立平台,才能整體且妥善的調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