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農委會、內政部、經濟部昨召開聯合記者會,說明違章工廠的拆除進度。農委會與內政部核定去年五二○以後,農地上新增建的違規工廠有十七家違章工廠,現在拆了五家,其餘十二家停工或罰鍰,要求未來二個月內要拆除;過完年以後會有第二波的名單,現在確認十件。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違規工廠盤點面積有一點三萬公頃,這次拆除行動方案,是為了不讓新的工廠再進來,因此鎖定五二○後新建的;止血以後,剩下的違規工廠才能配合後續的國土計畫畫設。
根據經濟部統計,現行違法工廠有三萬八千多家,是否這些工廠就地合法?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違規高汙染的、大面積、大範圍的農地工廠必須要搬走;第二,屬於農業生產的,比如農產品加工、與農藝生產結合的、做農產加工的留下來,搬遷到產業園區裡,化為城鄉發產區的產業用地,但有園區的規畫,工廠也必須要有適當的回饋;第三,已經是大範圍密集的違規工廠,屬於工業回到城鄉發產區,這些空間還是有計畫的規畫,要銜接國土計畫、區域計畫、變更地目,提供必要的公共設施,其成本、費用、要廠商共同負擔,「這與外界所謂的『就地合法』概念不同」。
農委會表示,所謂的大面積、高汙染的產業必須遷走,比如頂番婆地區裡面的電鍍工廠,就要進駐彰濱工業區;而第二類農業農產加工廠,現在僅有兩種樣態,比如田裡違規興建的福菜工廠,另一種樣態則是必須向農委會申請設施容許執照才行,因此尚未有農產加工廠群聚的例子;而第三種大範圍密集的違規工廠,需要變更地目、銜接國土計畫的,比如高雄做螺絲的嘉興工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