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東屏(東南亞問題專家)
緬甸外交部長翁山蘇姬與孟加拉外交部長阿里,上月在緬甸首都奈比多進行會談之後,兩國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同意在兩個月內啟動把洛興雅難民遣返回緬甸的程序。
這是緬孟兩國經過多個星期的談判,才達成初步協議。自八月二十五日緬甸軍方在西部若開邦展開鎮壓行動以來,已有超過六十二萬洛興雅人逃到鄰國孟加拉,孟加拉的難民營則已人滿為患。
但如果認為前述協議已經解決了洛興雅人的問題,那就大錯特錯了。
現在,並不清楚前述協議的細節。不過很顯然的,緬方應該會設下對所謂「洛興雅人」的認證標準,也就是意欲回到緬甸的洛興雅人,如何證明自己真的曾經住在若開邦。
首先,洛興雅人不能自稱為洛興雅人,因為緬甸根本不承認這個世界上有「洛興雅人」,因此在二○一四年舉辦三十年來第一次人口普查時,緬甸政府要求洛興雅人登記在「孟加拉人」項目下。
但很多洛興雅人自認在緬甸已經世居幾個世紀,早已不是孟加拉人,也擔心一旦承認自己是孟加拉人,就中了緬甸政府的圈套,等於不打自招自己是非法移民。
所以,幾乎所有的洛興雅人都未參加人口普查,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逃往孟加拉的洛興雅人,又要如何證明自己在緬甸的居住身分?
其次,緬甸國防軍在八月二十五日事件發生後的清剿行動,由於雙方武力懸殊,其實早在九月五日便結束了。接下來的時間裡,緬甸國防軍都在忙著焚村,用各種殘暴的方式驅趕洛興雅人,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清空」洛興雅人。
甚至於在前述協議簽訂之後,緬甸軍方焚村的行動都未停止。「人權觀察組織」就在報告中指出,緬甸軍方在協定簽署期間,仍不斷打壓洛興雅人,燒毀了數十所房屋,這說明簽署洛興雅人協議只是對外的一場「公關秀」,完全沒有誠信可言。
根據「人權觀察組織」所發布的衛星圖像分析,就在十月和十一月期間,洛興雅人有多達四十個村莊被燒毀,使被燒的村子累計增加到三百五十四個。該組織亞洲區副主任羅伯森提醒大家注意緬甸政府在玩把戲,一方面由領袖翁山蘇姬代表政府簽署協定,實際上國防軍繼續鎮壓洛興雅人,把他們的家園夷為平地。
因此好多個人權組織對遣返計畫表示擔憂。他們指出,由於有數以百計的洛興雅人村莊被燒毀,難民回國後可能無處容身。另外,在緬甸境內反穆斯林情緒高漲的情況下,當局要如何保障這些洛興雅人的安全,也是個問題。
其實,洛興雅人回緬甸的意願也不高,很多人寧可棲身於環境惡劣的孟加拉難民營。原在若開邦一所政府學校執教的五十二歲難民拉希姆就說:「除非所有洛興雅人,能像緬甸其他公民一樣獲得完整公民權,否則我們不會回緬甸。」
「國際特赦組織」最近發表的調查研究報告指出,緬甸軍方長期以來都對境內洛興雅人實施等同「種族隔離」的政策。緬甸社會普遍仇視洛興雅穆斯林群體的根源,是一九八二年頒布的公民法。
這個由當時的軍政府所確立的法令,基本上將所有洛興雅人變成了無國籍人士,有關當局自後便開始發動清除洛興雅人在緬甸生活權利的「蓄意行動」,給他們貼上「來自孟加拉的非法移民」標籤。
「國際特赦組織」資深研究主任納斯達就說:「若開邦就是犯罪現場。軍方過去三個月來的惡毒暴力行為,其實長期以來一直都存在。」
由此觀之,外界恐怕不應對前述的遣返協議過於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