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助理未來將證照化,通過口腔衛生師國考才能執業。 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 】牙醫助理未來必需要先考證照,立法院社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未來將設立口腔衛生師(士),在牙醫師指示下協助醫療輔助行為、病人個案管理等。衛福部及提案立委認為,國人口腔照護需求漸高,應讓牙醫助理證照化,通過口腔衛生師國考才能擔任。
草案衝擊現行六到七萬名牙科助理,法案另訂五年落日條款,通過五年內舉辦十次特種考試,協助取得證照。
有立委指出,世界各國牙醫醫療人力都有牙醫輔助人員,唯獨台灣的牙醫醫療制度沒有。台灣步入高齡社會,長照個案的特殊口腔照護需求更多,就醫管道與程序也更複雜,從約診、醫病溝通、擬定治療計畫等均需專業人員大量投入,牙醫師一人恐做不來。
根據《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未來只要經過口腔衛生師(士)考試及格,並領有口腔衛生師(士)證書者,即可成為口腔衛生師(士)。
未來口腔衛生師的應考資格,必須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的國外專科以上口腔衛生學系畢業,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口衛士則是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修有口腔相關學分十八學分以上,並持有證明文件。
劉建國指出,若以國外一名牙醫師搭配一到兩名牙醫輔助人員,台灣約有一點五萬到三萬名的牙醫輔助人員需求,但目前口衛系現有畢業生只有一千人,每年畢業生僅有一百人,養成速度慢,需現有的牙醫助理共同投入。
草案也訂定附則,現行牙助從事口腔衛生業務滿一年,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格,並參加衛福部指定團體辦理的教育課程達八十小時以上,即可參加特考,於法案施行後五年舉辦十次。若現行牙助曾應考,但未取得證照者,十年內執業免罰,但十年後依法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
未來擬大規模治牙周病
另外,昨天也有立委表示,政府提供國人一年兩次免費洗牙,但一年只有六百萬到七百萬國人定期洗牙,顯然國人仍未重視口腔健康。
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將請心理及口腔健康司研究,針對四十五到五十歲國人,進行大規模牙周病初期治療,阻斷五十歲後可能拔牙的風險,這是最需要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