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院先前一讀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明定減量目標,昨天在立法院再度引發爭論。經濟部、經建會認為訂定減量目標窒礙難行,恐迫使產業外移;環保署則認為,若不明定目標,反而會使企業投資充滿不確定性。
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昨天邀請經濟部、經建會、環保署就「因應全球暖化衝擊效應,如何兼顧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進行專案報告。
經濟部長陳瑞隆表示,經濟部反對以立法方式明定減量目標,即使是京都議定書附件一國家,也沒有任何國家以國內法明定減量目標,瑞士、日本、紐西蘭也僅在法律中訂定減量「觀念」,訂定減量目標必須合理可行,由下而上凝聚共識。
陳瑞隆說,即使不進行重大投資,台灣產業溫室氣體排放量每年仍將成長四百萬公噸二氧化碳,若依立院一讀通過的減量標準,產業發展將面臨極嚴格的壓制,必須縮減規模甚至外移,勢將導致產業萎縮關聯效應。
經建會副主委葉明峰也說,台灣必須務實,「我們不必走在最前面,但要有所準備」。葉明峰並直言,環評不應取代行政部門決策權,制度面值得務實檢討,目前國內環評與先進國家相比「是有點過頭了」。
代表環保署答詢的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楊之遠表示,台灣不是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溫室氣體減量成本較高,的確可能降低產業競爭力,但若不明定減量目標,將使企業面臨投資不確定性,也可能影響投資意願。
楊之遠說,訂定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與政策在各國都引起爭議,美國電力業就希望政府明定排放標準,以利長期投資,美國也在進行相關立法,台灣若要等美國完成立法再跟進,「以我的專業來看,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