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原訂七月一日起公家機構禁用紙杯,但草案將總統府、立法院等非行政院所屬單位都排除列管,如何教人不批「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草案荒謬地讓總統府、立委自外於國家環保政策,不但無法說服民眾配合,最不合理的是,環保署竟說,是來自立委員反彈,因為立委認為,議事常拿紙杯當打架的武器,改用瓷杯到時一定會頭破血流。
這種說法令人匪夷所思,就算如此,只須在「議事廳內禁用磁杯」即可,畢竟立法院在接待民眾與辦公室使用紙杯的浪費,遠比在議場用來作為武器的紙杯還要嚴重,何須以如此荒謬的理由為立委大開後門?
紙杯製作過程不環保,要砍樹取得原料,又會污染環境,況且立法院正積極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立法及環保政策,本應為民表率才對,如今禁用紙杯政策卻「一國兩制」,真不知環保署官員是怎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