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修法 陳時中: 盈餘5%設專戶

 |2017.12.05
682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醫療法》面臨修法,各界對其中醫療財團法人修法提出不同版本。衛福部長陳時中昨天表示,修法方向首讓財團法人回歸公益性質,更要改善「血汗醫護」,將修法提撥醫院盈餘百分之五設置「加薪專戶」,替醫療人員加薪。

昨日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與台灣研究基金會舉辦「透視『醫』兆產業的前景—醫療財團法人修法論壇」,經由專家學者凝聚四大共識,第一,財團法人應是公益法人。第二,財團法人捐出來的財富屬於全民。

第三,醫療財團法人應將所有收入盈餘納管,提撥予教學研究、社福金、優先改善醫護薪酬等。第四,醫療財團法人投資股票應限額,且與被投資公司的董監人事不得互通 。

回歸最初理想

捐贈就屬社會

陳時中指出,如何讓財團法人醫療機構正常化,首先必須讓財團法人回歸公益性質,整體修法有三大方向:

第一部分,將財團法人盈餘用在該用的地方,將整併其他收入進總收入從事公益,以目前以百分之二十投注公益、研究發展、人才培育之外,修法將再提撥百分之五設置「加薪專戶」,由醫院專業人才組織委員會討論用途,再提交董事會通過支用,替醫護人員加薪,減輕醫療低薪及血汗。

第二部分,不希望醫療財團法人變成控股公司、交叉持股,避免董事會伸手到內部。

第三部分,曾要回歸「捐贈就是社會」,不能讓醫療財團法人醫院淪為家族企業,應透過修法回歸最初捐贈人從事公益的崇高理想。

衛福部統計,國內共五十七個醫療財團法人,其中四十一個法人旗下設七十三家醫院,包含十四家醫學中心。

楊志良建議正名為

「公益法人」醫院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認為,西方主要國家及世界衛生組織皆視財團法人醫院為公共醫院,台灣稱呼「財團法人」醫院名詞不好,應正名成「公益法人」醫院,強調醫院是「公共的」,而非如部分醫院以營利為目的,加劇血汗醫護。

他認為,少數財團法人醫院以為「全家就是你家」的心態必須要改,醫療財團法人的董事會是代表社會監督管理醫院,若無法有效監督,衛福部應硬起來予以解散,且醫產必須分離,結餘雖可購買股票,但股利、股息應納入醫院收入,不得派任所投資公司的董事或者行使投票權,也不得以股東身分介入經營。

台灣研究基金會董事長江東亮表示,財團法人醫院在管醫院與辦醫院之間,因無法在公益與市場做好切割,讓社會不滿意,所以才需檢討,這是整體財團法人醫院的問題。

台灣研究基金會創辦人黃煌雄說,因為長庚事件讓醫療法修法時機成熟,主要修法方向有高度共識,只差讓立法院「加速」。醫療法修得夠不夠好,與醫療資源的有效配置、健保永續經營有高度關係。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