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防空避難室多達二點九萬座,北市府一度向中央表達,盼解編或放寬使用,未獲中央正面回應;北市建管處擬訂定行政規則,讓長期閒置的防空避難室,可以做為臨時性非營利使用,將優先鎖定公有建物,草案預計年底出爐。
早年為了防空襲,中央要求一定條件的建築必須設置防空避難室,台北市有多達二點九萬座防空避難室,日前北市府向中央表達,盼解編部分防空避難室,只要符合建管、消防等相關規定,可以回歸商業、餐飲或辦公室。
不過,礙於屬於全國一致性法規,加上觸及國防需求,牽涉國防部、警政署等跨部會議題,中央態度保守,短時間難修法,加上影響層面廣,至今未給予明確回覆,北市府決定朝向以「臨時使用」方式,訂定行政規則解套。
建管處指出,若建築有閒置的防空避難室,提出申請後,在符合消防、建管規範下,可作非營利性使用,因屬於臨時性質,將訂定使用期限,短則一至三個月、長為一年等,且必須符合建管、消防規定。因草案細節尚在討論中,後續會跟消防局、警察局、法務局討論,至於私有建物的防空避難室,暫不在放寬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