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淵(台中市/自由業)行政院正在推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要讓全台灣的屋頂即發電廠,未來三年將補助全額規畫費用及百分之四十建置費用。但是,北部日照不足,大樓公寓住戶多,共識難度高,且頂樓加蓋易生權益糾紛;反觀南部太陽大,年平均日照兩百五十天,大都居住獨棟透天,誘因兩極又牽涉政府數百億元補助的分配。
台電高價收購太陽能低價賣用戶,這一來一回的長期差額以及政府的數百億補助,讓不能安裝的住戶吃悶虧,全民屋頂綠能種電受益的並不是全民共享。太陽能裝置架在合法建築層,很難解決公安與消安問題,屋頂若設太陽能板,逃生通道更加限縮,一旦發生火災或颱風天散落太陽能板若造成傷亡,責任難釐清。
已知全民屋頂種電受益無法全民共享、頂樓加蓋又有安全疑慮,倒不如種電在沒有違建疑慮、公有的高速公路上,能遮陽、防雨水也可增加行旅安全。老實說,全民屋頂種電不是最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