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台灣及美國雙重國籍的男子,曾在美犯罪遭通緝,近年返台在台北市安親班任教。教育局獲報後已通知補習班查證,依法解雇,並通報短期補習班勿聘用不適任人員,違規將予開罰,必要時勒令停止招生或廢止立案。
為何媒體報導後,事情才爆發?如果媒體不揭發或民眾未檢舉,難道安親班孩子和家長就要自認倒楣、自求多福?業者聘任及主管機關查察機制,顯然都出了問題。
既然立案補習班可對外招生、聘任師資,三方都是「合法、正當」的契約行為,學生資料應該明確並建檔,教師資料當然也要明確,業者更要負起篩選責任,至少要讓家長得以知悉查考,減少不適任人員趁虛而入的弊端。
教育主管機關應加強不定期查察安親班,是否符合原核准設立的條件,尤其師資的考核,對於違規或知情不報的業者,嚴懲重罰,才能確保學生權益。
紀湘湘(台北市╲文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