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首部關於自駕車的全國性法律,逐漸開放一定數量的無人車上路行駛;德國5月就完成道路法規修正,允許無人車在配備黑盒子的條件下進行道路測試。圖/取自網路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會今天將立委許毓仁提出的《自動駕駛車輛測試管理條例》草案交付委員會審查。許毓仁表示,立法用意不只是讓無人車在規範下能在一般道路實測,更要帶動台灣產業升級,掌握全球10兆美元的龐大商機。
許毓仁表示,美國參、眾兩院10月5日一致批准美國首部關於自駕車的全國性法律,逐漸開放一定數量的無人車上路行駛;德國5月就完成道路法規修正,允許無人車在配備黑盒子的條件下進行道路測試,近日於巴伐利亞邦開始試營運無人小巴,顯示大國已認知道路實測對無人車發展的重要性。
他指出,交通部若訂行政規則開放無人車的道路實測涵蓋太窄,他們的這部立法為宏觀的法律,要帶動下一波的產業升級。如車用半導體、車載鏡頭、車用面板、充電柱、充電椿等都是台灣IT電子產業可轉換的強項,被大陸搶攻的LED市場,也可裝設在無人車輛。
草案明定申請許可含測試時間、路段、安全控制計畫、投保證明等,要求先繳交一定金額損害賠償的保證金,數額由主管機關定之。若未依規定申請測試許可即行駛公路,處所有人3萬元罰鍰並禁止其申請。
許毓仁呼籲,無人車是超越想像的科技創新,不該被陳舊法規或政治現實所阻擋,希望行政院與朝野立委一同支持,加速後續立法程序,早日實現智慧交通與安全運輸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