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東日本大地震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中受到影響的三千八百人提出集體訴訟。福島地方法院十日宣判,日本政府與東京電力公司須負起賠償責任,賠償總額近五億日圓(約新台幣一點三五億元)。這是日本全國各地三十多起同類型集體訴訟中規模最大、人數最多的一起。
這起訴訟案原告包括核災事故發生後仍繼續居住在福島縣內、到鄰近宮城、茨城、栃木等地避難的民眾總共約三千八百人,以生活的基礎受創導致精神上的折磨,向日本政府與東電提起集體訴訟,是類似訴訟中規模最大的一起。
因福島核電事故,日本十八個都府道縣有三十多起集體訴訟案,牽扯人數約一萬兩千多人。十日判決是第三起,今年三月前橋地方法院也判決日本政府與東電有責、九月第二起判決案在千葉,千葉地方法院認為國家無須負責,顯示各地方法院裁量仍有分歧,日本政府和東電是否能預見海嘯並避免事故是最大爭點。
這起訴訟中,提告民眾指出,政府機構二○○二年發表關於地震的長期評估已能預見到海嘯發生的可能性,若日本政府要求東電做好因應措施的話,就能防止事故發生。被告方面則反駁,長期評估並非確立的見解,海嘯無法預見,事發前日本政府也無權要求採取任何措施。
福島地方法院裁判長金澤秀樹在十日宣布判決指出,二○○二年的報告顯示日本政府能預見大海嘯的發生,亦能避免事故的發生,日本政府要負起一半的賠償責任。判決結果須賠償三千八百人當中的兩千九百人,總額近五億日圓,國家需負擔兩億五千萬日圓。至於前兩次的判決,前橋地方法院判決同樣認為海嘯可以預見,事故也能防止;千葉地方法院未認定日本政府負有責任,僅勒令東電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