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5年規範國中小禁售高鹽、高油、高脂、含反式脂肪的食物以及含糖飲料,未來將修法擴大至高中。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教委會今審議「學校衛生法修法草案」,國民黨立委蔣乃辛等人提案修改《學校衛生法》,規範小學至高中全面禁售高鹽、高油、高脂、含反式脂肪的食物以及含糖飲料,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表示同意修法。
潘文忠表示,對於高鹽、高油和含糖飲料禁入校園,目前「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和「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等規定都已有規範,例如要求飲品和點心1份供應熱量應在250大卡以下,尚無窒礙難行之處,同意立委提案修法。
教育部表示,教育部105年公告「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限定國中小僅能販賣百分之百果(蔬菜)汁、鮮乳、保久乳、豆漿、優酪乳、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等7種液態食品,但飲品及點心食品1份供應量之熱量應在250大卡以下,但前述鮮乳、保久乳、豆漿得不受熱量比例限制。對於高中的規範則比較寬鬆,飲料部分僅規定禁止供應碳酸飲料。
教育部指出,蔣乃辛等立委提案,除了將嚴格限制販售範圍擴大至高中,且目前只是行政規則,立委希望提升到「母法」的位階來規定,比較有監督性,但仍不會訂罰則,以鼓勵、教育的方式取代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