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
「福利依賴戶」問題引發關注,衛福部表示,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若不願接受主管機關提供或轉介就業服務、職業訓練或以工代賑,或接受後不願工作,政府可取消扶助與補助。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確實有許多家長依賴社會福利,為了符合福利身分而不願工作,但這是「錯誤認知」。衛福部社救司長李美珍指出,現行計算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身分,不只是看個人有無工作所得,還會計算動產、不動產與家戶人口結構。
李美珍說,政府為幫助脫貧,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的有工作能力者就業後,最多四年能免紀錄所得,換句話說,最常有四年仍能領福利扶助,待民眾收入穩定後再計入工作所得,評估脫貧可能。
李美珍強調,有工作能力者不願就業,政府得依社會救助法取消扶助或補助。不過,少數個案因需要照顧年幼孩子,又沒錢托嬰,並非有工作能力卻偷懶,需地方政府轉介更多社福資源協助。
台中市政府則建議研擬「負所得稅」專案,轉介個案就業,三年內繼續補助,讓個案有工作收入,補助照領,且不必繳所得稅,希望培養其工作習慣,邁出脫貧第一步。
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鄭妙君指出,社福系統安置受暴兒後,家長經輔導、勸說都不見改善,監護權就會移交給市府;目前有七十多名孩童在市府名下,三分之一為福利依賴戶。家扶表示,有些家長提不出就學、食衣住行等安全計畫,即考慮透過法律剝奪親權,由社會局及機構開會討論是否將孩子進行出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