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金管會訂定「董娘條款」,預計十一月十六日上路,專業法人向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必須指派「具金融專業知識及交易經驗」的人,跟銀行接洽,避免再發生TRF風暴,公司「董娘」跑去跟銀行買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結果因慘賠而衍生極大爭議。
金管會官員強調,銀行內部對專業知識與交易經驗做出定義後,須報董事會通過;定義合理與否,會成為未來金融檢查一環。
金管會還要求,銀行向非屬專業機構投資人(如金融機構)的客戶提供衍生性金融商品服務,銀行要依據客戶屬性及商品屬性的評估結果,界定客戶投資屬性、風險承受等級及商品的風險等級,並據此提供適合交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