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法制、教育聯席委員會日前快速初審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草案」部分條文修正案,把所謂的「十八趴」退休優存法制化,引發很大的爭議,特別是政府若改變退休給予條件,教職員得重新選擇退休金支領方式,已領取所得可不需繳回的「二次選擇權」立法,及強硬規定政府所定的優存得在百分之十到十八之間。
如果立法院院會照案通過,將可能會引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風波,因為任何退休給予必須得建立在穩健、平等的基礎上,否則不但會造成財政黑洞,更會無端掀起階級對立。
試問若政府調降優存利率,原本受益者便可來個「二次選擇權」,要改拿一次退,且原先的優存利息也不必歸還,那豈不是慷全民之慨?假如此招可行,那勞工也可比照,勞保月退先領個數十年後,再要求一次領,若每行皆如此,那真是動搖國本、遺害子孫。
此外,用立法硬性規定優存利息多少,若要變動得經立院通過,這隱含有政策買票和挑起社會階層對立動機,而且又不符自由化、機動化原則。
假如泛藍立委以為如此就可鞏固教師選票,而不去深思不公不義的修法,只會激起更大的反彈和提供泛綠修理機會,所以最好趕緊做合理修正。
筆者認為,真正比較可行的優存利率,應是採計金融機構平均利率,或郵局一年定儲利率為基準,往上加數個百分比,才不會像今日人民百分之二、軍公教百分之十的強烈對比,也就是讓市場去決定利率,總比立法院的政治干擾好太多。
田闐(北縣新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