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楊子(嘉義市/公務員)
日看到一則討論學生義工的新聞,提到一些義工排好班卻找不到人,或是在擔任義工的時間什麼都不做,就這樣混到取得「時數證明」。
機關、機構擁有大量的義工當然是好事,但如果都只是來混時間的義工,一方面要派人管理他,一方面又要擔心自己核發的時數不夠確實,而倘若規定一些事項,還會被家長、學生認為是刻意刁難,沒有想要幫助他們,其實機關、機構也難為。
我認為,首先還是要回到成立義工的初衷來看,需要義工協助就是無法負荷當前的工作,例如圖書館之類的地方,一到寒暑假人手不足,沒有義工根本忙不過來,但在淡季的時間,大概也只有假日比較需要人力,所以時間安排很重要。
其次,擔任義工可有更多的目的,不一定只為了取得時數,這是過於功利性的看法,其實進入一個機關、機構擔任義工,可以提前體驗內部的工作,也能培養應對進退,或是學習到更多的新事物,若能明白有更多目的,也會比較肯當義工。
再來,要與義工約法三章,建立完善的義工制度,例如約定多少時數才能做,還有每天的例行性工作交辦、是否同意假日排班,約定過後還得透過義工訓練,才能成為正式義工。
最後,每個義工要肩負帶領新進的工作,這樣一代傳成一代,加上有工作手冊可參考,義工問題也就可以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