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消基會昨天公布葡萄糖胺產品查核結果,購自台北市及新北市的量販店、福利中心、連鎖藥妝店、藥局及網路販售通路,二十二件樣品中,有五件未標示葡萄糖胺鹽酸鹽含量,五件未標示軟骨素含量。四件有標示軟骨素含量的葡萄糖胺產品,有二件軟骨素含量測試低於標示,還有一件根本未測得。
消基會指出,二十二件樣品中,有四件標示軟骨素含量,與其標示相比,台康五合一葡萄糖胺膠囊符合標示值,但培恩龜鹿雙寶葡萄糖胺液(液態食品)及得意人生新葡萄糖胺+MSM膜衣錠兩件樣品,測得的軟骨素都不足標示量,金普洛葡萄糖胺液(液態食品)未檢出。
這次抽查的二十二件樣品,有五件樣品沒有標示葡萄糖胺含量。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雖然葡萄糖胺並非規定須強制標示的營養素,但這個成分是消費者選購葡萄糖胺產品的主因,理應清楚標示含量,提供消費者選購時的參考,以購買合適的產品。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選購售葡萄糖胺保健食品時,切勿被廠商標示的鯊魚軟骨含量誤導,鯊魚(或其他動物)軟骨的主要成分是多醣蛋白,並非軟骨素,鯊魚軟骨含量不等於軟骨素的含量。素食者或對蝦蟹過敏者,應考慮素食用食品,以免造成身體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