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憲昌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年五月二十六日三讀通過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明訂低收入戶火化場及骨灰(骸)存放設施免收費使用,但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調查發現,多數縣市免費僅限設籍該縣市低收入戶,但對跨縣市低收入戶,包括洗穿化殮、冷藏、禮堂、火爐、公塔等,不僅仍要收費,甚至更要加倍甚至三倍,他呼籲立法院應該要再行修法,讓所有低收入戶規費全免,中低收入戶減半,以減輕其喪葬負擔。
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會長陳志祥表示,根據調查,目前除台東、南投和連江縣對低收入戶使用火爐和公塔仍採優惠外,其他縣市都已不收費,但有些政府服務規費項目卻不僅仍要收費,且收費標準不一,尤其對跨縣市使用的非設籍戶,甚至收費更高達設籍市民的二至三倍。
例如像台北市,非設籍戶洗穿化殮、冷藏、禮堂都要收取雙倍費用,火爐和公塔更要三倍,而以協會實際協助的案例,政府規費就要花費將近一萬五千元,對於低收入戶是不小的負擔。
陳志祥表示,許多離島或者外縣民眾到台北市工作、就醫,在台北身故也就地處理後事,就因為未設籍在台北,即使是低收入戶,也必須負擔更高的政府規費,同樣低收入戶,卻有不同收費標準,真可謂是「一國兩制」。
他因此提出呼籲,應該讓殯葬管理條例修正要一次到位,使具備低收入戶資格者,在任何縣市辦理喪葬,都可以免收公立殯葬設施使用費及公共服務政府規費,另外對中低收入戶則採減半優惠,以減少其喪葬負擔,才能對低收入家庭產生有效助益。